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填写注意事项
一、 用人单位(乙方)一栏:
1、 单位全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或18位,不能出现符号或空格等非数字和字母的其他内容)、单位地址、单位邮箱、单位性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需填写完整。
2、 档案接收单位一栏,名称和详细地址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若已经在乙方聘用或录用意见一栏盖章,则此处不需盖章),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需填写完整。
二、 乙方(用人单位)聘用或录用意见一栏:
1、无人事自主权的单位(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仅需在“乙方(用人单位)聘用或录用意见”一栏盖本单位行政公章或人事单位公章,如单位将毕业生档案统一寄存当地人才市场的需在档案接收单位处加盖人才市场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章;
2、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大型国企、政府机关、医院等)无需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只需在人力资源(或人事)部门签章处加盖公章,但医院除需在“乙方(用人单位)聘用或录用意见”一栏盖本单位行政公章或人事单位公章外,仍需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栏处加盖公章;学生进入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等城市需经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提供函件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栏处加盖公章方可派遣。
三、特别说明
1、协议书上任意信息修改均需加盖公章
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1日